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13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9年12月2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贷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办理的(信贷品种) 流动资金贷款、法人透支账户 (币种金额) 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一、担保情况概述2009年12月24日,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09年建闽营贷字62号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借款期限为2009年12月24日至2010年12月24日。
2009年12月2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了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是执行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到目前为止,本公司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3000万元。同时,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了9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本公司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在公司半年2度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均有披露。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3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85,000,000元;法定代表人:胡钢;公司的经营范围:高科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咨询服务及相关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汽车(不含小轿车)经营。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94671.20万元,负债总额93820.0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52599.43万元,长期借款909.09万元),净资产100851.19万元,该公司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6115.35万元,净利润1215.26万元。
截止2009年9月30日,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34945.86万元,负债总额124510.34万元(其中:短期借款55857.55万元,长期借款818.18万元),净资产110435.52万元,该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实现利润总额11902.26万元,净利润4206.55万元。经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09年5月25日评定,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有效期至2010年5月31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公司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银行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银行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次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人民币叁仟万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银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3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长期发展的资金需要,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与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相互贷款担保行为。通过对福
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后,公司董事会认为:福
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偿还该笔债务的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贷款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到目前为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30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占公司2008年末净资产的32.39%。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董事会决议;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