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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险企可投资无担保企业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4日 点击数: 收藏

      名词解释

      无担保企业债券,是指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仅凭筹资公司信用发行的债券,又称信用债券。与有担保债券相比,无担保企业债券的持有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因而往往要求较高的利率。

      通常而言,只有那些信誉卓著的大公司才有资格发行这种债券,监管机构往往也会对发行此类债券的公司作出种种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投资人权益的目的。近年来,国内债券市场发展迅速,无担保企业短期融资券累计发行规模已超过5000亿元,长期无担保企业债券也已出现。

      保监会近日对保险机构投资无担保企业债券的有关政策作出规定,以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险资的投资方向将仅限于国内信用评级达到AAA级的无担保企业债券,并且投资额不超过发债企业净资产的20%。

      根据保监会200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保险机构投资无担保企业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境内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无担保企业债券,其中无担保企业债券应当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者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在投资比例上,保险资金投资同一企业(公司)发行的无担保债券的余额,合计不超过该企业(公司)净资产的20%;同一集团保险机构投资同一期单品种无担保债券的份额,合计不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60%;单一保险机构投资具有关联关系企业(公司)发行的无担保债券的余额,不超过该保险机构净资产的10%。

      通知同时要求,保险机构投资的无担保债券,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行,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相关费率,真实反映市场需求。保险机构不得通过定向认购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

      保监会指出,保险机构应当关注地方融资平台的负债风险,理性分析城投债的投资价值和风险收益,充分考虑宏观政策和经济发展对其债券还本付息能力的影响,重点关注发行人负债规模和主营业务现金流等财务状况、偿债资金来源的充分性、担保的有效性,切实防范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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